林某与所就职的鹏翔航空公司发生劳动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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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某与所就职的鹏翔航空公司发生劳动争议,解决争议中曾言语威胁将来乘坐鹏翔公司航班时采取报复措施。林某离职后在选乘鹏翔公司航班时被拒载,遂诉至法院。法院认为,航空公司依《合同法》负有强制缔约义务,依《民用航空法》有保障飞行安全义务。尽管相关国际条约和我国法律对此类拒载无明确规定,但依航空业惯例航空公司有权基于飞行安全事由拒载乘客。关于该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6年真题)
a 反映了法的自由价值和秩序价值之间的冲突
b 若法无明文规定,则法官自由裁量不受任何限制
c 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是正式的法的渊源
d 不违反法律的行业惯例可作为裁判依据

参考答案:

acd

      a项:法的价值上所言的“自由”,即意味着法以确认、保障人的这种行为能力为己任,从而使主体与客体之间能够达到一种和谐的状态。从价值上而言,法律是自由的保障。法学上所说的秩序,主要是指社会秩序,它表明通过法律机构、法律规范、法律权威所形成的一种法律状态。秩序是法的基础价值,但秩序本身又必须以合乎人性、符合常理作为目标。也就是说,如果秩序是以牺牲人们的自由、平等为代价的,那么这种秩序就是不是可欲的秩序。从这个意义上说,现代社会所言的“秩序”还必须接受“正义”的规制。本题中,法有保障林某乘坐航空的自由,同时又有维护航空秩序与安全的价值。因此,体现了法的自由与秩序的价值冲突。所以,a项正确。
      b项:法官自由裁量权是指在疑难案件中,当法律空白、冲突时,法官依据案情和公平正义的要求,独立判断、权衡并作出合理决定的权力。作为法律局限性的补充和救济,为实现实质正义,法官自由裁量权就为司法过程之必须。但是法官的个体特性及自由裁量权本身的权力特性决定了权力有被滥用的风险,因此,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控制又必不可少。严格的规则与适当的自由裁量权相结合是实现实质正义的最好方式。法官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必须客观、适度、合乎理性。所以,b项错误。
      c项:按照199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凡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与协定,在我国具有法律效力,属于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所以,c项正确。
      d项:在正式的法的渊源完全不能为法律决定提供大前提;适用某种正式的法的渊源会与公平正义的基本要求、强制要求和占支配地位的要求发生冲突;一项正式的法的渊源可能会产生出两种解释的模棱两可性和不确定性。在上述三种情况发生时,法律人为了给法律问题提供一个合理的法律决定就需要诉诸于法的非正式渊源。当代中国,法的非正式渊源之一是习惯,只是指社会习惯,特别是那些与重要的社会事务即为了确保令人满意的集体社会而必须完成的各种相关的习惯,因为后者往往与人们的一些具体义务和责任相关。本题中,国际条约和我国法律对于此类拒载无明确规定,但是依据《合同法》和《民用航空法》又得出不确定性的解释,此时可以适用不违反法律的行业惯例可作为裁判依据。所以,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c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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