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丰某,男,40岁。被告人加某,男,34岁。丰某出于对现实不满,多年以来,陆续在自己的日记里写出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纲领”。关于“纲领&rd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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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丰某,男,40岁。

被告人加某,男,34岁。

丰某出于对现实不满,多年以来,陆续在自己的日记里写出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纲领”。关于“纲领”的内容,丰某没有对他人讲过。只在一次与友人加某喝酒时,当加某流露了调整工资自己未调上的不满情绪时,丰即进行试探,问加某:“有个组织对现政权不利,你愿意参加吗?&r

参考答案:

丰某、加某两人不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他们的行为属于犯意表示,这种犯意表示不可能给社会带来实际的危害。因此两人不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