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贿赂犯罪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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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贿赂犯罪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真题)
a 甲是公立高校普通任课教师,在学校委派其招生时,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考生家长10万元。甲成立受贿罪
b 乙是国有医院副院长,收受医药代表10万元,承诺为病人开处方时多开相关药品。乙成立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c 丙是村委会主任,在村集体企业招投标过程中,利用职务收受他人财物10万元,为其谋利。丙成立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d 丁为国有公司临时工,与本公司办理采购业务的副总经理相勾结,收受10万元回扣归二人所有。丁构成受贿罪

参考答案:

abcd

      a项:根据《刑法》第385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甲是公立高校普通任课教师,本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但在学校委派其招生时,属于依法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其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考生家长10万元,依法应以受贿罪定罪处罚。所以a选项表述正确。
      b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第3款规定: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利用开处方的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非法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销售方财物,为医药产品销售方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乙是国有医院副院长,既是国家工作人员,同时也是医务人员,利用开处方的职务便利,为药品销售方谋取利益,数额较大,乙成立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所以b选项表述正确。
     c项: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的规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人员只有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时,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本案中,村集体的企业招投标活动属于村集体内部事务,并非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事务。丙作为村委会主任,属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成立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所以c选项表述正确。
     d项:国有公司办理采购业务的副总经理,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其利用办理采购业务的职务便利,收受10万元回扣,构成受贿罪。丁为国有公司临时工,虽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但是与本公司办理采购业务的副总经理存在犯罪共谋,属于受贿罪的共犯,依法应以受贿罪定罪处罚。所以d选项表述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cd项。

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