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共谋诱骗黄某参赌。四人先约黄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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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丁共谋诱骗黄某参赌。四人先约黄某到酒店吃饭,甲借机将安眠药放入黄某酒中,想在打牌时趁黄某不清醒合伙赢黄某的钱。但因甲投放的药品剂量偏大,饭后刚开牌局黄某就沉沉睡去,四人趁机将黄某的钱包掏空后离去。上述四人的行为构成何罪?( ) (2009年真题)
a 赌博罪
b 抢劫罪
c 盗窃罪
d 诈骗罪

参考答案:

b

行为人原本计划诈骗而投放安眠药,结果导致被害人昏睡,尽管具体犯罪发展历程与想象不一致,但仍然满足了方法行为与目的行为(取财)之间的类型化关联,即以“其他方法”使被害人陷入不知反抗的状态是为了取财行为。因此,构成抢劫罪。选项a错误,因为行为人还未开始赌博。选项c错误,仅仅评价为盗窃,就没有评价行为人意图通过使人不知反抗的手段达到取财目的的行为。选项d错误,因为还没有实施诈骗,仅有诈骗的预备行为,而且取得财物并非基于诈骗行为使被害人陷于错误认识而处分财物。诈骗罪不处罚单纯的诈骗预备。

盗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