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一情形会引起无因管理之债?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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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哪一情形会引起无因管理之债? (2013年真题)
a 甲向乙借款,丙在明知诉讼时效已过后擅自代甲向乙还本付息
b 甲在自家门口扫雪,顺便将邻居乙的小轿车上的积雪清扫干净
c 甲与乙结婚后,乙生育一子丙,甲抚养丙5年后才得知丙是乙和丁所生
d 甲拾得乙遗失的牛,寻找失主未果后牵回暂养。因地震致屋塌牛死,甲出卖牛皮、牛肉获价款若干

参考答案:

d

本题考查无因管理之债的成立。
成立无因管理之债,除满足无因管理的一般构成要件外,还需要满足无因管理适法化的条件,即管理事务利于本人且不违反本人明示或可推知之意思。
a项:甲的债务已过诉讼时效,成为自然债务。丙的管理行为(明知诉讼时效已过的情形下擅自清偿)虽无法定或约定义务,但显然不利于本人甲,不成立无因管理之债,不当选。
b项:甲为邻居清扫“轿车上”的积雪属于情谊行为,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范畴,不成立无因管理之债。
c项:甲抚养丙虽客观上为他人事务,但欠缺管理他人事务(为丁抚养小孩)的意思,不构成无因管理,更无无因管理之债的产生。
d项:甲拾得他人遗失之牛并暂养寻找失主,符合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因不可归责于甲的事由导致牛死亡后,甲出卖行为有利于本人且并不违反其可推知的意思,成立无因管理之债。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项。

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