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的解释》规定:“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公民行使姓名权,还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关于该解释,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9 查阅
【多选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的解释》规定:“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公民行使姓名权,还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关于该解释,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姓名权,故该解释属于宪法解释
B、与《民法通则》和《婚姻法》具有同等效力
C、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D、法院可在具体审判过程中针对个案对该解释进行解释

参考答案:

B,C,D

法律职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