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甲某驾驶一桑塔纳轿车与乙某驾驶的主挂集装箱车发生碰撞事故,甲车损失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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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甲某驾驶一桑塔纳轿车与乙某驾驶的主挂集装箱车发生碰撞事故,甲车损失5000元,甲某受伤医疗费核损后金额12000元,住院20天,出院后病假单建议休两个月,乙车损失1000元。假定两车均仅保交强险。交警认定甲车负全部责任,乙车无责,请计算甲、乙两车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各应赔多少赔款,列明具体计算步骤,仅答案或过程不清晰者不得分。(假定:伙食补助费25元/天,护理费住院期间50元/天,出院后30元/天,出险前三月平均工资1800元/月)

参考答案:

甲车保险公司应赔付:1000(乙车损)+2*100(主、挂车无责代赔)=1200元乙车保险公司应赔偿=无责医药费部分损失+无责伤残部分损失无责医药费部分损失=2*1000=2000元(因超限额,按主、挂车两车限额赔偿)无责伤残部分损失=护理费+误工费=50*20+(20+2*30)*1800/30=5800元乙车保险公司应赔偿=2000+5800=7800元注:因病假单中未提及出院后护理,故出院后无护理费。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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