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车相撞,经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甲车负主要责任,承担经济损失的70%;乙车负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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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两车相撞,经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甲车负主要责任,承担经济损失的70%;乙车负次要责任,承担经济损失的30%。经核定,甲车损10万元,人伤医疗费15000元,残疾等费用8万元,货物损失12万元;乙车损22万元,人伤医疗费19000元,残疾等费用7万元,货物损失14万元。两车均投保交强险,甲车在A保险公司投保了16万元的车辆损失险(足额投保),5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乙车在B保险公司投保了20万元的车损险(足额投保),2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请分别计算A、B保险公司对甲、乙两车的被保险人各应承担多少赔偿金额。

参考答案:

A保险公司应赔付362105元,具体如下:交强险:2000+10000+70000=82000元车损险:(100000-2000)*70%*(1-10%)=61740元第三者责任险:(220000-2000+19000-10000+140000)*70%*(1-15%)=218365元B保险公司应赔付217685元,具体如下:交强险:2000+10000+80000=92000元车损险:(220000-2000)*30%*(1-5%)=62130元第三者责任险:(100000-2000+15000-10000+120000)*30%*(1-5%)=635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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