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是邻居。乙出国2年,甲将乙的停车位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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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是邻居。乙出国2年,甲将乙的停车位占为己用。期间,甲将该停车位出租给丙,租期1年。期满后丙表示不再续租,但仍继续使用该停车位。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甲将乙的停车位占为己用,甲属于恶意、无权占有人

b.丙的租期届满前,甲不能对丙主张占有返还请求权

c.丙的租期届满前,甲不能对丙主张占有返还请求权

d.无论丙是善意或恶意的占有人,乙都可以对其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

参考答案:

d

d选项,乙作为所有权人,应该行使《物权法》第34条的返还原物请求权,而非《物权法》第245条的占有返还请求权.故d选项说法错误. 无权占有是指没有法律上的根据或者原因的占有,如对赃物、遗失物的占有。恶意占有是指占有人明知无占有的权利或者对有无占有的权利有所怀疑而仍然进行的占有。本题中甲对停车位并没有所有权,且明知自己没有占有的权利仍进行占有,所以是恶意占有。故a选项说法正确。甲与丙签订合同,在合同到期之前,丙基于债权而占有车位为有权占有,甲不能对丙主张占有返还请求权,因为此时丙是有权占有。故b选项说法正确。《物权法》第34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故乙可以要求无权占有人甲返还原物;因甲将车位出租而成为间接占有人,所以乙可以对甲请求让与其对丙的占有返还请求权。故c选项说法正确。

停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