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在承建一个加油站工程中,为赶工期在

13 查阅
甲、乙、丙在承建一个加油站工程中,为赶工期在未按要求设计、制作支架的情况下,指挥工人违章进行浇灌加油站屋面混凝土作业。安全员发现问题后向甲、乙、丙等人提出按规定加固支架的意见,但甲、乙、丙置若罔闻,继续违章指挥施工。由于原支架超负重压,屋面模板突然倒塌,造成5人死亡。甲、乙、丙的行为构成:
a 重大责任事故罪
b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c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d 过失致人死亡罪

参考答案:

a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重大责任事故罪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区别: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单位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严重后果的情况。其主体是单位对劳动安全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而不是直接从事生产
操作或指挥的人员。重大责任事故罪与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区别: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是自然人,即从事生产、作业的有关人员,既包括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也包括领导、指挥、调度生产、作业的人员;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主体是单位。

支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