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被何某侮辱后一直寻机报复,某日携带尖刀到

24 查阅
徐某被何某侮辱后一直寻机报复,某日携带尖刀到何某住所将其刺成重伤。经司法鉴定,徐某作案时辨认和控制能力存在,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法院审理后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10年。关于该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5年真题)
a “徐某作案时辨认和控制能力存在,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这句话包含对事实的法律认定
b 法院判决体现了法的强制作用,但未体现评价作用
c 该案中法官运用了演绎推理
d “徐某被何某侮辱后一直寻机报复,某日携带尖刀到何某住所将其刺成重伤”是该案法官推理中的大前提

参考答案:

ac

     “徐某作案时辨认和控制能力存在,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这句话包含对徐某作案时认识能力的描述,因而属于对事实的法律认定。a项正确。
      法院审理后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10年,其中认定徐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属于评价作用;判处有期徒刑10年,属于强制作用。b项错误。
      法官面对 “徐某被何某侮辱后一直寻机报复,某日携带尖刀到何某住所将其刺成重伤”的案件事实(小前提),依据“故意伤害罪”的法律规范(大前提),做出判决,这就是演绎推理。c项正确,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c项。

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