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创办了销售电脑的个人独资企业。至2007年
14 查阅
a 扣押甲已出售并交付给刘某、但刘某尚未付款的一幅字画
b 扣押甲一台价值4800元的电视机
c 查封甲唯一的一辆家用轿车
d 查封甲唯一的一套居住用房
参考答案: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59条:“税牧征管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所称其他财产,包括纳税人的房地产、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和动产。
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宅或者一处以外的住房不属于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所称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
税务机关对单价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
依据上述规定,选项a的表述中,刘某依我国合同法和物权法的规定已经取得字画的所有权,税务机关无权扣押。税务机关强制执行措施的对象只能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的财产,所以a项为错误选项,应排除。
选项b的表述不符合《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59条第3款的规定,应排除。
选项c的表述符合《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59条第2项的规定,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为应选项。
选项d的表述不符合《税收征收管理法》第 42条、《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59条第2项的规定,应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