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创办了销售电脑的个人独资企业。至2007年

14 查阅
甲创办了销售电脑的个人独资企业。至2007年8月,该企业欠缴税款近8000元。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税务机关采取的下列哪一强制措施是合法的? (2007年真题)
a 扣押甲已出售并交付给刘某、但刘某尚未付款的一幅字画
b 扣押甲一台价值4800元的电视机
c 查封甲唯一的一辆家用轿车
d 查封甲唯一的一套居住用房

参考答案:

c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2条:“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必须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不得查封、扣押纳税人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59条:“税牧征管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所称其他财产,包括纳税人的房地产、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和动产。
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宅或者一处以外的住房不属于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所称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
  税务机关对单价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
依据上述规定,选项a的表述中,刘某依我国合同法和物权法的规定已经取得字画的所有权,税务机关无权扣押。税务机关强制执行措施的对象只能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的财产,所以a项为错误选项,应排除。
选项b的表述不符合《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59条第3款的规定,应排除。
选项c的表述符合《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59条第2项的规定,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为应选项。
选项d的表述不符合《税收征收管理法》第 42条、《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59条第2项的规定,应排除。

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