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定居的法国人甲男和中国人乙女结婚,婚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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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定居的法国人甲男和中国人乙女结婚,婚后不孕,遂让同样在上海定居的中国人丙女代孕,生下一子丁后交给甲乙夫妇抚养,丁取得了法国国籍。后乙死亡,甲与新加坡人戊女再婚,并带丁一起回法国定居,一年多以后,丙请求确认与丁的母子关系,甲戊不许,引发争议诉至中国某法院,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丙与丁人身关系确认适用法国法
b 丙与丁人身关系确认适用中国法或法国法中有利于保护弱方利益的法律
c 戊与丁人身关系确认适用法国法
d 戊与丁人身关系确认适用中国法、新加坡法或法国法中有利于保护弱方利益的法律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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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项:父母子女人身、财产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弱者权益的法律。从题干中得出,丙的国籍和经常居所地均为中国、丁的国籍为法国,而对于丁的经常居所地的判断:《法律适用法解释(一)》第15条规定:”自然人在涉外民事关系产生或者变更、终止时己经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作为其生活中心的地方,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的自然人的经常居所地,但就医、劳务派遣、公务等情形除外。”丁在法国定居一年多,因此丁的经常居所地为法国。由此可见丙丁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因此两者之间的人身关系应适用中国法或法国法中有利于保护弱方利益的法律。a项错误,b项正确。c、d项:父母子女人身、财产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弱者权益的法律。而戊在法国定居一年多,可以得出戊的经常居所地为法国。可见戊与丁共同经常居所地是法国。因此,二人之间的人身关系适用法国法。c项正确,d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是b、c项。

法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