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和李某达成收养协议,约定由李某收养张某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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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和李某达成收养协议,约定由李某收养张某6岁的孩子小张;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办理了登记手续,张某依约向李某支付了10万元。李某收养小张1年后,因小张殴打他人赔偿了1万元,李某要求解除收养协议并要求张某赔偿该1万元。张某同意解除但要求李某返还10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李某、张某不得解除收养关系
b  李某应对张某承担违约责任
c  张某应赔偿李某1万元
d 李某应返还不当得利

参考答案:

d

选项a错误。《民法典》第1114条第一款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据此可知,收养关系可以解除,李某、张某双方通过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选项b错误。《民法典》第464条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据此可知,收养关系不受《民法典》第464条调整,当事人违约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选项c错误。《民法典》第1188条第一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民法典》第1111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据此可知,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李某为小张的监护人,小张因侵权给他人造成的损害,应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1万元应由李某承担,张某无需赔偿李某。
选项d正确。《民法典》第985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在本案中,张某根据收养协议的约定向李某支付了10万元,但该收养协议在一年后就被解除了,李某取得该10万元所依附的合法依据已经不复存在。因此,其应向张某返还不当得利。

收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