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某参加了V旅行社组织的“重庆、宜昌、三峡、九寨沟、成都、乐山16日游”,预交了全额旅游费用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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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某参加了V旅行社组织的“重庆、宜昌、三峡、九寨沟、成都、乐山16日游”,预交了全额旅游费用3500元。按照行程计划,旅游团将返回成都的前一天晚饭时,导游向大家宣布了一件突发事件:由于山体滑坡,返回成都的道路被堵,旅游团只能滞留在乐山,等待交通恢复。旅游团滞留乐山一天后,交通恢复,启程返回成都。由于长江游船的船票和从宜昌返回旅游出发地点火车票已经预定,为避免更大损失,旅行社的导游与马某等旅游者商议,决定取消九寨沟一地的旅游计划,按时赶回重庆,衔接下一段的行程。接下来的旅游活动按计划顺利完成。马某返回后向旅行社提出,九寨沟旅游活动取消,旅游费应该退还。旅行社认为,取消九寨沟旅游活动系不可抗力造成的,不予退费。旅行社反过来要求旅游者马某现在支付滞留乐山期间发生的费用。

问题:

①滞留乐山期间的费用应该谁来承担?有何依据?

②九寨沟一地的旅游费用是否应该退还旅游者?有何依据?

参考答案:

①旅行社不承担滞留乐山、不能按时返回成都的责任,旅游者在乐山滞留期间发生的直接费用,应该由旅游者自行承担,如果旅行社先行承担,旅游者应当退还此笔款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除外。②旅行者支付的团款中所含九寨沟一地旅游活动的费用,旅行社应当退还给旅游者。为减少损失,取消九寨沟的旅游活动,旅行社安排处理得当合理。但根据合同法,需要归还旅游者没有产生旅游活动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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