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抚养权可以随意变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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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丈夫是再婚,和他前妻有一女,今年四周岁。判给他前妻抚养。我是初婚。丈夫的前妻知道我现在怀孕了,怕我们将来对前妻的孩子不好,要求更改抚养权,孩子的抚养权归我丈夫,但是孩子她不肯给我们带,她要求自己带,但我们每个月还是要支付生活费和教育费。这样的要求合理吗?抚养权归我丈夫,但孩子她带,这样可以吗?如果将来她哪天不带那孩子了,是不是随时可以扔给我们?这样我岂不是很没保障?而且当初我们家人和我都是看着那孩子没跟着我丈夫,我们家人才同意我嫁给他的。现在这样,我该怎么办呢?我们才结婚不到一年。

参考答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第16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