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不安抗辩权的概念和构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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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不安抗辩权的概念和构成条件。

参考答案:

[答案]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发现后履行一方有财产状况显著恶化等情形,可能危及其债权时,在后履行方未履行其债务或提供担保前,有权拒绝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不安抗辩权的成立须具备如下条件:(1)须双方当事人因合同而互负债务。在双务合同中,一方的对待给付是另一方权利得以实现的基础,反之亦然。只有在双务合同中,才存在不安抗辩权的问题。(2)主张不安抗辩权的一方须有先履行义务。只有在一方须先为给付时,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3)须对方于合同成立后有财产状况严重恶化等导致其丧失或可能丧失履约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