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和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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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和适用条件。

参考答案: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无先后履行顺序的当事人一方,在他方当事人未履行给付之前或者履行给付不符合约定时,拒绝自己给付或自己相应给付的抗辩权。 其适用要件是: (1)双方因同一合同互负对价。 (2)行使抗辩权的当事人无先行给付义务。 (3)他方当事人未履行给付义务或者所履行的给付义务不符合相应要求。 同时履行抗辩权行使以后,在实体法上发生阻却他方请求权的效力,而不发生消灭他方请求权和请求他方先为给付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