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计算该企业2013年企业所得税时,业务(5)共计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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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计算该企业2013年企业所得税时,业务(5)共计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万元。

A.25

B.100

C.180

D.255

参考答案:

C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87400+4.6×20)×15%=13123.8(万元),当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5000+400=5400(万元),结转的上年未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280万元,由于5400+280=5680(万元)13123.8万元,所以应纳税调减280万元;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和佣金不得税前扣除,所以直接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中介服务公司的佣金100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应纳税调增100万元。业务(5)共计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8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