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到实践中对子女所需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应如何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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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到实践中对子女所需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应如何把握?

参考答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曾对婚姻法中“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作出司法解释:指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子女尚在校就读的;子女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原则上采纳了原来的意见,同时由于初中以上学历已经不再是义务教育,上大学的各种费用负担很重,考虑到各种实际情况,将尚在校就读的学历限定在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以此作为父母的法定义务,而上大学的费用不是必须由父母支付的,是否支付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