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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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司法公正。关于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等四类法律职业人员的回避规定,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2015年真题)
a 与当事人(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是法律职业人员共同的回避事由
b 法律职业人员的回避,在其《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中均有明文规定
c 法官和检察官均有任职回避的规定,公证员则无此要求
d 不同于其他法律职业,律师回避要受到委托人意思的影响

参考答案:

cd

       a项:律师与当事人之间有近亲属关系并不构成回避的理由。a项错误。
       b项:本题难度较高。律师很明显可以与当事人(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a项错误明显。中华全国律协2014年6月5日制定了 《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全文只有6条,其中没有规定回避制度。b项错误。
       c项:《法官法》第6章以专章规定了法官的任职回避,《检察官法》第6章专章规定了检察官的任职回避,分别规定了法官(检察官)之间在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时,不得同时担任的职务。但公证员对于任职回避没有要求。c项正确。
       d项:《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51条罗列了在哪些情形下,律师应当告知委托人并主动提出回避,但委托人同意其代理或者继续承办的除外。也就是说,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的,应当告知委托人利益冲突的事实和可能产生的后果,由委托人决定是否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委托人决定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的,应当签署知情同意书,表明当事人已经知悉存在利益冲突的基本事实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以及当事人明确同意与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委托人知情并签署知情同意书以示豁免的,承办律师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应对各自委托人的案件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将与案件有关的信息披露给相对人的承办律师。可见,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