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与第二款分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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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与第二款分别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关于该条款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真题)
a 第一款所称“殴打、侮辱”属于法定量刑情节
b 第二款所称“犯前款罪,致人重伤”属于结果加重犯
c 非法拘禁致人重伤并具有侮辱情节的,适用第二款的规定,侮辱情节不再是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
d 第二款规定的“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是指非法拘禁行为之外的暴力致人伤残、死亡

参考答案:

abd

a项:“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显然属于法定的量刑情节。a项正确。
b项:致人重伤属于法定刑升格条件,符合结果加重犯要求。b项正确。
c项: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是指拘禁行为本身致人重伤、死亡,侮辱行为单独又侵犯了人格名誉,当然需要从重。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是基本犯的情节加重犯,该加重效果因为是基本犯的加重效果,所以当然及于基本犯的结果加重犯。c项错误。
d项:拘禁行为本身就是一种物理的有形力,因而也属于暴力,但是其与第二款“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中的暴力不同,后者指的是拘禁行为本身这一暴力形式之外的新的暴力行为。比如,甲将被害人拘禁,由于捆绑吊起来倒立,导致死亡,这是指拘禁行为本身暴力致人重伤死亡。甲如果在拘禁过程中,拿利刃伤害被害人,导致死亡,那就需要适用“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规定。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