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z省李市质量监督局举报红山食品公司生产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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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向z省李市质量监督局举报红山食品公司生产有毒有害的产品,d市质量监督局介入调查,认为红山食品公司构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于是移送d市公安局立案侦查,d市公安局以没有犯罪事实为由不予立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甲对不立案决定,可向d市公安局申请复议
b 甲接到复议决定后不服,可向z省公安厅申请复议
c d市质量监督局对不立案决定,可向d市公安局申请复议
d d市质量监督局接到复议决定后不服,可向z省公安厅申请复核

参考答案:

c

a、b项:《公安部规定》第176条规定,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本题中甲不是控告人,而是举报人,因此甲对不立案决定不服不得向d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和复核所以a、b项不选。c、d项:《公安部规定》第178条规定,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三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行政执法机关的复议申请后三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本题中d市质量监督局作为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可以对不立案决定申请复习,但不得申请复核,所以c项正确,d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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