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刑事诉讼构造,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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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刑事诉讼构造,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真题)
a 自诉案件审理程序适用当事人主义诉讼构造
b 被告人认罪案件审理程序中不存在控辩对抗
c 侦查程序已形成控辩审三方构造
d 审查起诉程序中只存在控辩关系

参考答案:

d

   a项:现代刑事审判模式大体上分为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义两种,前者主要实行于英美法系国家后者主要实行于大陆法系国家。日本在职权主义背景下大量吸收当事人主义因素,从而形成了当事人主义为主,以职权主义为补充的混合式诉讼构造。我国1979年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刑事审判模式体现出超职权主义的特点。1996年修正的刑事诉讼法对审判模式进行了重大改革,主要是吸收了英美法系当事人主义的对抗性因素,并保留了职权主义的某些特征。2012年刑事诉讼法的再次修改,沿着控辩式庭审方式改革的方向取得了新的进展。有基于此,本题a项说我国自诉案件审理程序适用当事人主义诉讼构造,错误。
cd项:在侦查程序中是警察和犯罪嫌疑人的对抗,没有形成控辩审三方构造。随着程序的推进,在审查起诉,由检察机关与被告人分别替代原来的警察、犯罪嫌疑人地位继续进行对抗,到了审判阶段才形成控辩审三方构造。所以c项说法错误,d项正确。
b项:另被告人认罪案件审理程序也是审判程序仍然存在控辩对抗,故b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d项。
   

构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