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8日,玄武公司向朱雀公司订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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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8日,玄武公司向朱雀公司订购了一辆小型客用汽车。2016年8月28日,玄武公司按照当地政策取得本市小客车更新指标,有效期至2017年2月28日。2016年底,朱雀公司依约向玄武公司交付了该小客车,但未同时交付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合格证等有关单证资料,致使玄武公司无法办理车辆所有权登记和牌照。关于上述购车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玄武公司已取得该小客车的所有权
b 玄武公司有权要求朱雀公司交付有关单证资料
c 如朱雀公司一直拒绝交付有关单证资料,玄武公司可主张购车合同解除
d 朱雀公司未交付有关单证资料,属于从给付义务的违反,玄武公司可主张违约责任,但不得主张合同解除

参考答案:

abc

a项:《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中,玄武公司与朱雀公司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当朱雀公司依约向玄武公司交付了该汽车时,玄武公司取得该汽车的所有权。据此,a项正确。
b项:《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题中,朱雀公司未交付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合格证等有关单证资料的行为构成违约,玄武公司有权要求朱雀公司承担实际履行的违约责任即交付有关单证资料。据此,b项正确。
cd项:出卖人没有履行或者不当履行从给付义务,致使买受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买受人主张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法典第536条第(四)项的规定,予以支持。本题中,若朱雀公司一直拒绝交付有关单证资料,将使玄武公司无法办理车辆所有权登记和牌照,玄武公司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请求解除合同。据此,c项正确,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c项。

玄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