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是前进村的村委会主任,省政府在该村征用农民土地建设高速公路,在协助县政府进行征地补偿款发放过程中,徐某私下里利用其直接领取补偿款再发放给农民的便利条件,侵占土地补偿款 13 万元,后案发。该县检察

7 查阅
【多选题】徐某是前进村的村委会主任,省政府在该村征用农民土地建设高速公路,在协助县政府进行征地补偿款发放过程中,徐某私下里利用其直接领取补偿款再发放给农民的便利条件,侵占土地补偿款13万元,后案发。该县检察院以贪污罪对其立案侦查并移送起诉,开庭审理中,徐某的辩护律师辩称,徐某是村民自治组织的人员,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不应当构成贪污罪。法院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中“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土地征收、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规定,判处徐某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对该案件分析,不正确的是:

A、从解释方法上看,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属于扩大解释,从解释主体上看,属于立法解释
B、证明徐某是否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过程属于内部证成,这是确定法律推理的大前提
C、法院适用法律的目标是获得合理的法律决定,判决的正当性优先于判决的可预测性,判决的过程是严格的形式推理,不受人的价值观影响
D、在本案判决中存在两个推理过程,即将徐某与国家工作人员对比得出其为国家工作人员的类比推理,和适用刑法规定判处徐某刑罚的演绎推理

参考答案:

B,C,D

法律职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