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以两辆奥迪轿车作为质押物向银行借款100万元,到期无力还款,甲公司申请宣告破产,人民法院受理了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向银行提出清偿债务以取回轿车,银行同意,经评估,轿车市场价值80万元,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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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甲公司以两辆奥迪轿车作为质押物向银行借款100万元,到期无力还款,甲公司申请宣告破产,人民法院受理了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向银行提出清偿债务以取回轿车,银行同意,经评估,轿车市场价值80万元,银行本息债权11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轿车不属于债务人财产
B、管理人无权向银行清偿债务
C、管理人有权向银行清偿债务以取回轿车,但只能清偿80万元
D、管理人有权向银行清偿债务以取回轿车,但须清偿110万元

参考答案:

C

法律职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