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四人均为某市阳光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委员,在小区召开的一次业主委员会会议上,由于意见相左,几人发生争执,经旁人劝阻无效,甲和乙将丙、丁二人打成轻伤。事后,丙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人民法
8 查阅
A、丙对乙提起的自诉,符合自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B、丙对乙提起的自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丙可以对乙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C、丁对甲提起的自诉,符合自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D、丁对甲提起的自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丁可以对甲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参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