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甲、乙、丙、丁、戊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同年5月丙与张三达成转让协议,准备将其在公司中的出资份额全部转让给张三,丙向其他四个股东发出了转让出资的书面通知,其中甲、乙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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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2012年3月,甲、乙、丙、丁、戊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同年5月丙与张三达成转让协议,准备将其在公司中的出资份额全部转让给张三,丙向其他四个股东发出了转让出资的书面通知,其中甲、乙表示同意,戊收到通知之日起已40天,仍未答复是否同意转让,丁明确表示不同意转让。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丙有权将自己的出资份额转让给张三
B、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
C、如甲和乙同时主张优先购买权,应当抓阄决定由谁行使优先购买权
D、如甲和乙同时主张优先购买权,应先协商,协商不成,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参考答案:

A,B,D

法律职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