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上海市、(  )、广东省、深圳市启动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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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上海市、(  )、广东省、深圳市启动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工作。

A、江苏省

B、福建省

C、山东省

D、浙江省

参考答案:

D

本题考查时政知识。2011年10月17日,财政部在关于印发《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的通知中指出: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因此本题选择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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