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城化工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7%,化妆品消费税税率30%,进口货物与设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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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城化工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7%,化妆品消费税税率30%,进口货物与设备的关税税率均为40%,本题中所涉及到的相关凭证在当月都通过了税务机关的认证。2005年10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外购原材料取得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货款400万元,支付增值税68万元,支付购货运输费用12万元,取得符合规定的货运发票,材料验收入库;

(2)进口化妆品一批用于生产加工优质化妆品,关税的完税价格50万元;同日还进口生产大型设备一台,关税完税价格为30万元;

(3)对外销售化妆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0万元,支付销货运输费用14万元,取得国有运输企业的货运发票;

(4)将试制的优质化妆品发给本单位职工作福利,成本价40万元,成本利润率8%,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生产优质化妆品过程中领用进口化妆品20万元作原料。

(5)因水灾损失上月购进的原材料成本10.93万元(其中含运输费用0.93万元)。

要求:

(1)计算该化工厂当月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合计数;

(2)计算该化工厂当月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

(3)计算该化工厂当月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

(4)计算该化工厂当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数。

参考答案:

(1)进口化妆品应纳关税=50×40%=20(万元) 进口化妆品应纳消费税=(50+20)÷(1-30%)×30%=30(万元) 进口化妆品应纳增值税=(50+20+30)×17%=17(万元) 进口设备应纳关税=30×40%=12(万元) 进口设备应纳增值税=(30+30×40%)×17%=7.14(万元) 计算该化工厂当月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合计=30+17+7.14=54.14(万元) (2)国内销售环节销项税额=[600+40×(1+8%)÷(1-30%)]×17%=112.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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