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某有甲、乙、丙成年子女三人,于2002 年收养了孤儿丁,但未办理收养

12 查阅

唐某有甲、乙、丙成年子女三人,于2002 年收养了孤儿丁,但未办理收养登记。甲生活条件较好但未对唐某尽赡养义务,乙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丙长期和甲共同生活。2004 年 5 月唐某死亡,因分配遗产发生纠纷。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甲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遗产
  • B.乙应当多分遗产
  • C.丙可以多分遗产
  • D.丁可以分得适当的遗产

参考答案:

ABCD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