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人从相距1350米的地方,以相同的速度相对行走,两人在出发点分别放下1个标志物。再前进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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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两人从相距1 350米的地方,以相同的速度相对行走,两人在出发点分别放下1个标志物。再前进10米后放下3个标志物。前进10米放下5个标志物,再前进10米放下7个标志物,以此类推。当两个相遇时,一共放下了几个标志物?

A.4 489 B.4 624 C.8 978 D.9248

参考答案:

D94.【答案】D。解析∶相遇时每人行走了675米,最后一次放标志物是在第670米处,放了1+(670÷10)×2=135个,所有标志物个数是(1+135)x68÷2x2=9248。

公务员(省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