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发出实际成本为14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成半成品,收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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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甲企业发出实际成本为14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成半成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甲企业和乙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企业根据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其支付加工费4万元和增值税0.68万元,另支付消费税16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企业收回该批半成品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A: 144

B: 144.68

C: 160

D: 160.68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考点】委托加工物资【解析】入账价值=140+4=144(万元)。答案选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