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的辞退是公安机关对已不具备人民警察条件,不适合在公安机关继续工作

9 查阅

人民警察的辞退是公安机关对已不具备人民警察条件,不适合在公安机关继续工作的人员,接触其予公安机关任用关系的一种人事行政管理措施。下列符合辞退的情况是()

  • A.甲民警怀孕期间不能胜任现职工作
  • B.乙民警年终考核两年不称职
  • C.丙民警请假无正当理由逾期10天不归
  • D.丁民警不胜任现职又拒绝组织新安排

参考答案:

D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