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热.主治、蒸油取液.作面脂.头泽长发.润燥香肌.亦入茗汤.以其无毒也.
根、辛热有毒.主治、以酒磨一寸.服则昏迷.一日乃醒.二寸二日.三寸三日.凡跌损.
骨节脱臼.接骨者用此.则不知痛也.茉莉原出波斯.移植南海.今中华俱栽莳之.台湾所栽者最佳.福州者次之.赣州者又次之.
引用:《本草从新》茉莉花
辛热,无毒。根热有毒。
发明 茉莉花古方罕用。近世白痢药中用之,取其芳香散陈气也。其根性热有大毒,以酒磨一寸,服即昏迷,一日乃醒,服二三寸二三日醒。惟接骨脱臼用以敷之,则不知痛也。
引用:《本经逢原》茉莉花
性味辛温,色白入肺,芳香入脾,功专辟秽治痢,虚人宜之。
引用:《药性切用》茉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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